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6,25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24日下发的《关于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3号)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7万股,并于2017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陕西康惠控股有限公司和王延岭。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1%,将于2020年4月2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99,8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4,910,00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康惠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延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王延岭还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康惠制药限售股份持有人均遵守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康惠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6,25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1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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