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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93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154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除去软件开发固有的软件工程程序外,还涉及建筑设计与装修、办公设备采购、软件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试运行等众多流程、环节。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返工受阻,工作进度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为保证项目质量,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 2021年 5月 1 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五、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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