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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该等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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