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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191,19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于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4、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0年5月6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代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回复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包含上海地区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5月6日),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30-17:30。

  (四)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193号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193号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邮编:200436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1-56206468

  传真:021-56206468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住宿费及餐费自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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