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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项目成员的工作质量、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确认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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