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2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在烟台金海岸希尔顿酒店三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于时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 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防疫要求,为做好特殊时期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tocks@whchem.com,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二、 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烟台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仅限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参会。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烟台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

  参会股东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以及未按规定提前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进行备案登记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已达到本次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

  参会股东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进入会场后,所有参会人员就坐间隔不得低于1米,且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股东交通安排自理

  现场参会股东请自行前往本次股东大会地点,公司没有安排交通接驳。

  股东如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任何疑问,可以在2020年4月24日之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535-3031588

  电子邮箱:stocks@whchem.com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