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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3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元(含税),送红股4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672.5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67.2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648.14万元,扣除分配2018年度股利13,888.00万元,本年度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465.43万元。

  公司拟以2019年度末总股本31,3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元(含税),送红股4股;合计派发现金6899.20万元,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3,904万股。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39%。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19年度分配现金股利较低的原因

  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高投入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司先期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保证业务的稳步实施,公司需要为项目投入预留充分的资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当期的金融形势,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长远利益,制订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未分配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长,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电网建设、配电网节能项目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以便创造更好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任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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