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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的通知,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吴相君、吴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以岭医药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以岭医药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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