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的函告,获悉鹏欣集团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质押延期回购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回购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厚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汇实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鹏欣集团本次办理的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为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不改变其持有、质押公司股份的数量,不涉及新增融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鹏欣集团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二)《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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