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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6,030,0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建筑设计和研发及其延伸业务,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筑设计行业首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及首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创新,公司业务范围已经由建筑设计逐渐延伸至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技术咨询、BIM设计与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建筑工程领域;区域布局从深圳逐步拓展至长沙、广州、上海、南宁、海口、赣州等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形成了以华南为中心,辐射华中、华东、西南等地区的市场格局;产品类型从居住建筑逐步拓展至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等业态。

  (1)建筑设计

  根据建筑类型的不同,设计业务主要分为居住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以及商业综合体设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上述三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荣获了包括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华彩奖、全国/省/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全国人居经典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赛建筑奖、中国金房奖等奖项;涌现了招商海上世界双玺花园、深业沙河世纪山谷、莲塘口岸、招商海上世界文化艺术中心、华为松山湖总部基地、大疆天空之城、万科云城、深业上城、华润万象天地、卓越前海壹号、深圳中航城等一批代表性作品。

  (2)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技术咨询

  装配式建筑是指将建筑所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构件在工厂按标准生产后,直接运输至现场进行施工装配,实现建筑过程从“建造”到“制造”的转变。公司是最早开展装配式建筑研究的企业之一,已在全国15个城市完成近百个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代表项目包括万科第五寓、龙悦居三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创新基地、万科云城一期、龙岗区保障性住房EPC项目、华润城三期、万科未来住宅实验楼、“十全十美3.0”实验楼等。公司参与了省部级、市级和企业级等8项专项课题研究、25项标准的制定以及12项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公司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BIM设计与技术咨询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在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公司是国内较早启动BIM专项研究的设计企业之一,自2008年开始BIM的研究和应用,已在全国8个城市完成了50多个BIM项目,包括莲塘口岸、南山科技创新中心、万科云城三期(A区)、海上世界文化艺术中心广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二期)创新基地、华润城润府三期、华润城万象天地、招商蛇口太子广场、卓越前海壹号等代表性项目;公司先后参与市级3项专项课题研究以及国家、市级等14项标准的制定。

  (4)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对建设项目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等。公司造价工程师团队超过600人,在长沙、佛山、厦门、南昌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及项目部,已在19个城市累计完成了近2,70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

  (5)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业务是指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装配式建筑、BIM领域的技术优势,逐步形成涵盖工程设计、造价、采购、施工的全产业链业务布局。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专注于装配式建筑,为业主提供项目咨询、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现场管理、成本及进度控制以及安全、环保和质量控制等。目前公司已签署或中标了深圳无人直升机研制及产业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福田区华富街道福安小区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深圳市税务局新沙地块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6)全过程工程咨询及代建项目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及代建业务是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服务,协助建设方进行项目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建设方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公司依托全产业链布局,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咨询业务,为项目建设提供策划、技术咨询、建筑设计、施工指导监督和后期跟踪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目前,公司入选了国家首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深圳市福田区2019-2021年度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类)承包商、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2019-2021年度预选库及宝安区2018-2020年度建筑工程代建单位(综合类)预选承包商;公司签署了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合同、福田区莲花小学改扩建代建、福田区纪委监委案件工作基地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福田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中心委托代建、福田人民小学建设项目代建、龙珠学校(小学部)扩建项目代建、赤湾学校改扩建代建等合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华阳国际沿着既定的战略方向,持续稳步前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464.89万元,同比增长30.41%;净利润为14,842.52万元,同比增长1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7.86万元,同比增长7.98%,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1)经营业绩

  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以设计研发为龙头,以装配式建筑和BIM为核心技术的全产业链布局的设计科技企业。依托建筑设计和研发、装配式建筑、BIM等领域的优势,公司基本完成了全产业链布局,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①报告期内,建筑设计业务实现收入92,879.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67%,其中装配式建筑和BIM分别实现设计收入18,004.40万元和4,61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0.73%和84.41%;造价咨询业务实现收入11,13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0%。

  ②报告期内,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收入12,682.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92%,主要系阿波罗一号与福田保税区项目现已进入竣工结算状态,而新签合同尚处于前期阶段;全过程咨询及代建业务实现收入2,33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19%,主要系2018年签订的长圳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逐步推进。公司与中建八局、中建三局等大型施工单位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分别入库深圳市福田区2017-2019年度预选库、宝安区2018-2020年度预选库、深圳市南山区2019-2021年度预选库。

  (2)科技与研发

  公司积极跟踪和探索建筑行业理论前沿和科技实践,推动建筑科技的研发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装配式建筑、BIM、绿色建筑、结构超限、自动成图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推进城市更新、人才保障房、地铁上盖物业、学校、医院等建筑产品的研究,获得4项发明专利、23项软件著作权。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53项专利(包括7项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54项软件著作权。2019年,公司成立华阳国际城市科技公司,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科技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相继研发上线了iBIM平台V1.0版和华阳速建2019版,实现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配式等全专业的BIM正向设计。华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中心1号厂房荣膺2019年第十届“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大赛科研办公类第二名;华阳国际东莞建筑科技产业园办公楼、万科云城(二期)B区06-05地块获得2019全国BIM技术大赛“双金奖”。

  (3)创作与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集团方案创作大会和集团科技大会,覆盖建筑、结构、机电、BIM、装配式等12大技术领域,为设计师打造相互交流和智慧碰撞的平台。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致力于打造世界级方案创作中心。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流程再造、提质增效”的目标,持续加强方案设计、协同设计、模块化设计、质量管控、在线校审等设计平台建设,提高设计效率和项目运营质量;不断优化SAP系统、工时系统、项目预结算系统、任务管理、知识中心、EHR系统、CIP等管理平台,促进管理效率提升。2019年,公司自主研发并成功上线了BIM族库管理平台,将管控的颗粒度提升至参数级,突破了传统IT架构。公司将继续围绕协同设计、BIM技术、项目管理三大方向持续推进平台建设,打造覆盖建筑全产业链的数据平台。

  (4)人力资源

  公司拥有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综合型设计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为3,936人,较上年末增长45.83%,其中76.63%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68名员工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206名员工具备一级注册资格证书,21名员工被评选为“深圳市十佳青年建筑师”、“深圳市十佳青年工程师”或“深圳市杰出建筑师”。同时,公司有17名员工成为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入库专家、31名员工获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53人获评各领域专家称号,其中20余名员工在各专家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基于平台建设和研发成果形成的知识体系,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坚定不移地打造行业人才向往、聚集的高地。

  (5)内部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建立了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履行重大事项审批程序,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数据详见本财务报告五、28之(3)。

  ②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③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7家,其中本期新增2家,本期无减少的子公司,具体请阅本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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