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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具有完善产品链、产能规模全球领先的氟苯精细化学品制造商,主要经营医药、农药、电子化学品业务,主要为国际巨头相关企业提供定制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

  医药化学品产品主要有心血管类药物、糖尿病类药物、精神类药物、抗感染类药物及抗病毒类等医药的含氟中间体,以及医药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化学品产品主要有含氟类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农药原药和制剂的生产和销售;电子化学品产品主要有含氟单晶中间体、单晶、平板显示彩色滤光膜材料(CF光刻胶)、锂电池材料(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确定原材料的供应方。合格供应商的评定工作定期进行,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供货价格、及时供货状况、以及包装质量、售后服务、配合度等,公司按照评分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作为年度原材料采购的对象。公司对每种主要原材料至少确定两家合格供货商,以保证原料供应的稳定。

  生产部根据当月的库存以及产能状况向总经理提交下月的生产采购计划,总经理在此基础上依据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后采购计划下发至采购部,由其具体执行。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采取协商的方式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供应商如要调整价格需要提前发出书面的提价征询函,这一安排有利于公司对于原料价格的变动提前作出反应,向其他供应商询价或寻求可能的替代品,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波动影响。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依据销售订单量订立下月的生产计划。此外,公司也会依据市场状况对相应产品进行提前备货,同时依据销售预测保持合理库存量。销售订单、备货和合理库存共同构成下月的计划生产量。

  生产部是生产计划的制定部门,由其编制每月的生产计划,并下发至各个车间具体执行。质量部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全程监督,并负责产品的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中控,产成品入库前做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方式,由销售部负责国内外销售业务。一方面,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已经建立起较为广泛的客户群,形成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保证了产品销售。另外,公司销售部通过网络、展会等多种方式,及时捕捉市场信息,跟踪客户需求,根据对市场状况的判断和公司的实际生产状况,拟定销售方案,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产品的生产也依据市场的走势作出相应调整。

  (三)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氟化工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上游以萤石为主的原材料不仅储量丰富,分布广泛,而且在勘测开采上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专业人才和成熟技术;下游的氟精细化工产品也因为医药、农药、染料、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行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含氟产品的技术研发和进步,行业生产装备水平和管理也日益提升,这些为氟精细化工行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步奠定产业链基础。

  近年来,随着氟精细化工产品新品开发及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除含氟医药、农药、染料、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外,还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农业、电气电子工业、航天技术及原子能等重要领域,其对于促进下游产业的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产品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市场较为稳定,在经济下行趋势下仍具有一定的抗周期性,也是国家政策鼓励与扶持的行业之一,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各季度业绩波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较大波动,主要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的影响。公司持有富祥股份的股票,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以公允价值核算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受报告期内其股价波动影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应波动。各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6,286.17万元、-7,653.11万元、3,444.20万元、2,227.62万元,对各季度损益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发生波动,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水平相对较低。前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逐步增长,主要系下游需求驱动,以及公司产品毛利率提高影响。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相对较低,主要系第四季度综合毛利率下降以及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销售费用增加较多所致。其中,公司在第四季度对浙江生产基地各厂区开展安全排查、污水零直排等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完善公司安全环保生产体系建设,产量有所减少,单位产品成本提高,综合毛利率降低为25.33%,相对全年平均毛利率28.53%有所降低;第四季度财务费用5,035.20万元,相对前三季度的2,531.14万元、1,754.29万元、1,348.08万元增加较多,主要系前三季度人民币相对美元贬值,产生汇兑收益,而第四季度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产生汇兑损失,导致财务费用增加;第四季度资产减值损失6,676.22万元,相对前三季度的-2,158.38万元、768.12万元、-297.59万元增加较多,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对子公司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及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060.15万元;第四季度销售费用5,565.69万元,相对前三季度的2,224.63万元、3,164.77万元、2,218.94万元增加较多,主要系计提了销售人员年终奖励,以及计提销售佣金等。

  (3)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渐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款的管理,和对上游供应链的管理,经营净现金流入增加。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紧紧围绕“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的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各项年度经营工作计划,以主营业务为核心,全面开展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集中精力重点发展医药板块,有序推进医药产品注册申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实现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为公司未来稳健健康、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69.93万元,同比下降38.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06.13万元,同比增长17.08%。公司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保持增长,但总体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同比减少较多,具体为:2019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2,509.13万元,相比2018年投资收益32,590.41万元下降较多,其中,2018年公司对富祥股份失去重大影响,对富祥股份的投资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而2019年度无此类事项,导致2019年投资收益较2018年减少较多。总体来看,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良好,主业盈利能力较上一年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进行工艺改进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认可度提高,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得到提升,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由上年的26.79%增长至28.43%,从而提升了主业经营效益。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对子公司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及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060.15万元,减少了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若不考虑该期末因素影响,公司主业盈利水平更为可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保持增长,但总体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同比减少较多,具体为:2019年度确认的投资收益2,509.13万元,相比2018年投资收益32,590.41万元下降较多,其中,2018年公司对富祥股份失去重大影响,对富祥股份的投资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而2019年度无此类事项,导致2019年投资收益较2018年减少较多。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设立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出售江苏润美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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