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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0-01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6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邵云凯等3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该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927万股。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2.1247万股。公司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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