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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73,11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围绕“同心圆产品链”战略,积极拓展新品类业务,主要有家装防水业务、净水业务等,目前尚处于初始阶段,销售额较小。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依托经销渠道进行经营,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工程业务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的方式经营,稳健良性发展。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

  2019年,塑料管道行业发展已进入平稳期,依托“一带一路”、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及清洁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污水治理、农村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国家相关政策,市场发展稳中有升。估计2019年全国塑料管道总产量与2018年基本持平或略有增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围绕品质发展核心,向智能化、标准化、多元化、绿色化的道路前进。在良性发展同时,行业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也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荣获“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

  1,564,808,320(1,573,112,988-16,609,336+16,609,336*6/12)股计算,2018年、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调整后总股本1,548,199,000[(1,310,927,490-27,682,200+13,841,087*6/12)*1.2]、1,532,776,069[(1,008,405,762-30,420,000+9,126,000*6/12)*1.3*1.2]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主要发达经济体增长动能不足,全球经贸摩擦此起彼伏,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中美贸易战、英国脱欧、地缘政治以及多地上演的民粹主义都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增速创近几年新低。中国政府加大逆周期调节,积极实施“六稳”政策,虽然国民经济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内部新老矛盾交织,结构性、周期性问题凸显,转型升级困难重重,出口受阻,投资与消费疲弱,经济增速逐季放缓、经济景气持续下行。同时,在政府“房住不炒”的基调下,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降温;在“去杠杆、防风险”的政策指导下,多地大型基建以及配套设施项目暂停。受此影响,国内塑料管道行业发展进入平稳期,行业竞争加剧,企业发展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市场形势,报告期公司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战略为指引,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全员奋战,攻坚克难,积极寻求新突破,全年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健康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完成年度目标的88.84%;公司虽然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但较好地完成了成本和费用控制等其他经营指标,并保持了公司一贯的稳健发展态势。报告期,公司成本和费用控制在35.2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亿元,净利率依然保持在20%以上,应收账款规模下降,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新设了6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6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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