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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0-0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官石油”),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物流”)。

  增资金额: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铜官石油注入资金金额 2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和顺物流注入资金金额 3,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1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8万股,发行价格为27.7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30,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855,814.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0,774,38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保障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分别使用上述募集资金20,000万元和3,000万元对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官石油”)和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顺物流”)进行增资,分别增加20,000万元和3,0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官石油和和顺物流的注册资本分别由3,000万元人民币和1,548万元变更为23,000万元人民币和4,548万元。公司仍持有铜官石油、和顺物流100%股权。

  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铜官石油为实施主体的“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物流为实施主体的“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二)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将使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针对本次增资,和顺石油、铜官石油和和顺物流均己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顺石油、铜官石油、和顺物流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与信达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铜官石油和和顺物流分别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和3,000万元,用于铜官石油为实施主体的“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及和顺物流为实施主体的“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官石油和和顺物流的注册资本分别由3,000万元人民币和1,548万元变更为23,000万元人民币和4,548万元。公司仍持有铜官石油和和顺物流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己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铜官石油和和顺物流增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己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己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布在变相战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信达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 十五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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