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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0-02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一、概述

  根据2017年7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需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因此公司将按照规定相应变更收入会计准则。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主要调整包括: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及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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