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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16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 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 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福州分所”)具体承办。福州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林新田,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512)。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阳光城时代广场22层,目前拥有14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48人。福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连锋,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自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签字会计师:邓伟,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注册会计师。程连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连锋近三年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二次,无其他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伟及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无变化。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 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 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 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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