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06,151.48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87,177,769.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17,776.98元后,2019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459,992.78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1,422,002.7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31,418,885.42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3.04%。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全体股东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对《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三、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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