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折合不超过300,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额度内,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多年来以外销为主,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对手、交易期限、业务金额、审批条件
1、交易对手:符合相关条件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以公司正常的外币资产、负债为依托,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额和期限与公司经营、投资业务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交割期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
3、业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折合不超过300,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100,000万元)。
4、审批条件: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含20%)以下的权限内,审议批准公司未来12个月内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如超出《公司章程》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则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总体方案和额度后方可实施。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贸易背景配套一定比例的远期、期权、互换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能够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及其他合格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公司预计占用的资金
如果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采用保证金或者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等方式,需要根据同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内部审计。
八、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予以列示和披露。
2、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开展上述业务。
十、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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