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1版)
本次增资完成后,宇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9、2015年12月,宇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宇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166,622,833.88元折合股本7,500.00万股,超过股本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同时,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天健湘验[2015]4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净资产折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5年12月28日,公司办理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694045819W的《营业执照》。
宇新股份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10、2017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年8月17日,宇新股份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增加股本1,000.00万元,新增股本全部由胡先念先生的配偶彭哲以5.00元/股的价格进行认购,增资价格系参考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扣除2016年度每股现金分红后确定。
同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天健湘验[2017]3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收到彭哲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5,000.00万元,其中新增股本1,000.00万元,超过股本的出资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8月25日,公司就上述增资情况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加至8,5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1、2017年9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9月,深圳嘉浦分别与曾政寰、倪毓蓓、郑文卿、罗毅薇、牛余珍、王雪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嘉浦将其持有的公司1,3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述自然人。本次转让系深圳嘉浦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并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向其自然人股东或股东指定的直系亲属按各股东原持股比例进行平移分配,深圳嘉浦的自然人股东由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变更为由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直接持有。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2、2017年11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11月28日,彭哲与胡先念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彭哲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万股股份按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胡先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3、2018年3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3月30日,湖南中创与穗甬汇富投资、立涌投资、泓石汇泉投资、运业源投资以及陆红娟等14名自然人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南中创将其持有的公司1,1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述主体,转让价格参考2018年度预计净利润,按照约8倍市盈率,协商确定为21元/股。
2018年3月30日,向显军与郑文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显军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以2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郑文卿。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注:公司股东彭君山于2018年2月去世,2018年7月经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公证处公证,其儿子王鹏继承彭君山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500.00万股。
2、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834.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8,500万股,本次发行2,834万股新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国有或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国有或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王鹏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先念的外甥;张林峰与倪毓蓓系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以LPG为原料的有机化工产品的工艺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宇新化工在惠州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陆续建成并投产了多套LPG深加工产品生产装置,打造了具备循环经济优势的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是以LPG中的异丁烷、异丁烯、正丁烯等组分为原料生产的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和乙酸仲丁酯;同时,公司还利用LPG中的丙烷、丙烯等原料生产销售了少量异丙醇、乙酸甲酯等产品,并对外销售戊烷发泡剂等副产品。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和乙酸仲丁酯,各主要产品的性状及主要用途介绍如下: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仲丁酯,同时对外销售LPG加工余料。公司产品销售工作由经营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制定统一的《销售管理制度》,构建了完善的销售管理与内控体系。公司经营部根据产品类型设立不同的事业组开展客户开发、产品销售及客户管理工作。其中,异辛烷和甲基叔丁基醚产品的市场开发与销售业务由能源事业组实施,乙酸仲丁酯产品的市场开发与销售业务由化工事业组实施,LPG加工余料的销售业务由气体事业组实施,境外市场开发与产品出口业务由国际贸易事业组实施。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面向油品和化工产品生产商与流通企业开展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大部分产品销往华南市场,另有部分产品面向华东和华中等地区客户进行销售,同时有部分乙酸仲丁酯、甲基叔丁基醚产品出口至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和澳大利亚等地区。
(四)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LPG、甲醇、乙酸等化工产品,由公司经营部统一对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主要供应商包括中海油惠州石化、中海壳牌、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等知名石油炼化企业,公司与其均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充足供应。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蒸汽、电和水,分别由当地热力公司、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厂提供。报告期内,上述主要能源供应充足、稳定。
(五)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相关信息来自各公司网站及公开资料整理):
1、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资本20,500万元,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厂区总占地面积160,000平方米。具备24万吨/年的碳四深加工能力,设计产能包括异辛烷9.6万吨/年、混合辛烷9.6万吨/年、正丁烷5.008万吨/年和碳三1.2376万吨/年。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已于2006年在A股上市(股票代码002054),主要业务包括精细化学品、石油化工品和农牧食品三个方面。石油化工品方面主要生产异辛烷、高纯度异丁烷、高纯度丙烷、高纯度正丁烷、环戊烷、异戊烷、正戊烷、环保无氟制冷剂等。具备24万吨/年的异辛烷生产能力。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已于2010年在A股上市(股票代码002408)。主营业务为对碳四进行深度加工转化成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碳四丁烯、异丁烯、丁烷和异丁烷组分综合利用四条产品线,主要产品有甲乙酮、丁二烯、顺丁橡胶、顺酐、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丙烯等,实现了碳四各组分的充分利用。具备20万吨/年的异辛烷生产能力、35万吨/年的甲基叔丁基醚生产能力和20万吨/年的顺酐生产能力。
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已于2015年在A股上市(股票代码603026)。主要业务以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为核心产品,以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LPG为主要产品,燃料油、环氧丙烷等产品为辅。2017年,甲基叔丁基醚产量为46万吨。
5、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注册资本5.2亿元,已于1996年在A股上市(股票代码000637),主要经营范围是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化气、聚丙烯、醋酸仲丁酯、甲基叔丁基醚、溶剂油、乙醇胺、聚合级异丁烷、丙烷等。具备10万吨/年乙酸仲丁酯、8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的生产能力。
6、海南汇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海南汇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17,230万元,位于海南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厂区占地170亩。经营范围包括戊烷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轻烃(碳四)的深加工及销售;重烃(碳九)的深加工及销售;工业己烷、异辛烷、溶剂油、燃料油、甲苯、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偏三甲苯、液化石油气、石脑油、醋酸仲丁酯、净水剂(硫酸亚铁溶液)的生产及销售等。具备6万吨/年乙酸仲丁酯的生产能力,在建30吨/年异辛烷生产装置。
7、漳州连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漳州连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位于漳州诏安县汾水关化工集中区,厂区占地110余亩。具备10万吨/年异辛烷、10万吨/年二甲醚、2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等产品的生产能力。
(六)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LPG深加工行业,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仲丁酯等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居于国内前列水平。同时,公司立足大亚湾石化区,凭借完整的产业配套、优质充足的原料供应和突出的产销地域优势,目前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LPG深加工企业。随着后续新产品开发与项目建设投产,公司的LPG深加工产业链将进一步完善,行业优势地位将进一步巩固。
1、异辛烷产品
自生产装置建成投产以来,公司异辛烷产量逐年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生产装置开工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异辛烷产品的全国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23%、3.25%和2.52%,处于全国市场前列的水平。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注:2019年度全国产量为卓创资讯预测数据。
2、甲基叔丁基醚产品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甲基叔丁基醚产量快速增长,由2017年度的9.39万吨增长至2019年度的18.35万吨,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从2017年度的0.81%提升至2019年度的1.41%。在华南市场,2019年度公司甲基叔丁基醚产量的占比达到了30%左右。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注:2019年度全国产量为卓创资讯预测数据。
六、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25处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为5,327.35平方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已办理房产证的房产22处,面积合计2,963.82平方米;未办妥房产证的房产3处,面积合计2,363.53平方米。
1、已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情况
注:上述房产中的第22项1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名称为“惠州中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由于该办公楼现正在进行改扩建,故公司暂未办理所有权人名称变更事宜,公司将在房屋改扩建完成后对其所有权人进行更名。
(2)未办妥房产证的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未办妥房产证的房产情况如下:
注:上述三处房产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公司已取得上述三处房产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宇新化工共拥有3宗土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148,939.00平方米,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三)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3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四)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13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人均为子公司宇新化工,具体情况如下:
(五)特许经营权和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胡先念先生,其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控制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子公司宇新化工与长炼机电的采购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宇新化工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岳阳长炼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钦州市长炼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宇新化工向长炼机电采购化工生产装置保养维护服务及少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两部分:生产装置、储运及公用工程系统维护、保运;生产装置机电仪静设备的安装、检定、校验、配电安装、修理修缮及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
报告期内,双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宇新化工采购长炼机电生产装置维保及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的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成本的平均比例不到0.5%,占长炼机电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1%左右,因此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各自经营业绩不存在显著影响。
(2)关联交易原因及必要性
宇新化工系宇新股份主要生产主体,主要从事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宇新化工作为化工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设备对生产经营至关重要,发行人生产设备具有单位价值和技术含量高、数量多、种类繁、参数不一等特点,因此专业、良好的设备维护是确保生产稳定、安全、高效的前提。
长炼机电系专业从事为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行业生产装置的设备维护维修、检修安装提供并实施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一直以来从事机械、电气、仪表、静设备及管道等多个专业的设备维护、维修、检修、安装及其相关产品研制与开发等业务,其很早便进入了大亚湾石化区的生产装置维保服务市场,并长期为大亚湾石化区内的多家化工企业提供生产装置维保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口碑。
综上所述,鉴于长炼机电系专业从事石化行业生产装置维护的企业,市场信誉度好、服务性价比较高,而设备有效维护对于公司生产至关重要,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向长炼机电采购生产装置维护服务具有必要性。
(3)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长炼机电与客户在交易时采用两种定价方法:提供设备维护等的,以设备维护定额定员为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与长炼机电派驻现场的设备维修人员数量有关;提供技术改造及零星维修服务的,以施工项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依据,具体结算工作量系经客户签字、审核确认。
宇新化工系通过向多家同类服务供应商进行询价对比并综合考察其技术服务能力后,决定选择长炼机电作为公司生产装置维保服务的供应商,并与其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长炼机电的交易报价与其他同类服务供应商的报价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长炼机电在报价文件以及与宇新化工签订的业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定价依据,与其向大亚湾石化区内其他企业提供生产装置维保服务的定价方法基本一致。因此,长炼机电与宇新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3月23日,胡先念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胡先念为宇新股份自2017年3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止向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笔担保项下无借款余额。
3、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要情况如下:
1、胡先念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大庆石油学院炼制系毕业,后培训获美国北弗吉利亚大学MBA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至1992年3月在中石油辽河油田石化总厂加氢裂化车间担任工人、主操、班长;1992年3月至2005年11月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班长、工艺员、生产主任、环保溶剂部主任;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宇新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宇新新材料董事长、总经理。
胡先念在石化行业拥有30年以上的生产与技术研发经验,曾参加国家“八五”重点攻关项目焦化蜡油加氢作催化原料组合工艺的研究,获得中国石化“科技进步二等奖”,多次获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其带领科研团队开发的烯烃加成法一步合成乙酸仲丁酯的新工艺生产技术,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取得了20余项发明专利,曾获得“广东省惠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南省第五届青年科技奖”、“国家专利发明优秀奖”、“专利发明协会专利金奖”等荣誉;曾两次当选岳阳市人大代表,并获评“岳阳市改革开放三十年改革创新奖”、“湖南省优秀青年企业家”、“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2、陈海波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8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1983年8月至1992年6月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仪表车间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5年4月任深圳蓝鸟机械有限公司电脑工程部部门经理;1995年5月至1999年9月任深圳海正实业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9月至2003年10月赴加拿大移民;2003年11月至今任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岳阳市集睿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现兼任浙江贝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梁作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2005年9月至2009年4月先后就读于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有机化学专业和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起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5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2018年8月起兼任宇新新材料董事。
4、湛明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2015年7月起在宇新化工主管技术开发工作。2016年4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2018年4月起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湛明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
5、Keyke Liu先生,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1999年任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0年任美国孟山都公司项目总监;2000年至2004年任美国联合技术-壳牌合资公司系统工程总监;2004年至2009年任美国通用电气全球研发中心气化平台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兼首席科学家;2014年至2016年任环球资源公司合伙人;2015年至今任宁波瑞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今任南方科技大学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创新创业学院执行院长、讲座教授;目前担任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6、李国庆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7月至2003年3月,曾先后在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巴陵分公司历任讲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3年4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任教,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2018年12月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7、罗绍德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至1996年4月在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1996年4月至2017年3月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已退休);现任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起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主要情况如下:
1、游新斌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8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操作员、设备员、设备副主任、炼油一部主管;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任中海油东方石化运行二部设备主管;2015年3月至今担任宇新化工工程设备部部长。2015年12月起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2、叶文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至2013年11月在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11月至2019年2月历任宇新化工生产部副部长、QHSE部副部长,2019年2月至今任宇新化工EQC部副部长;2015年6月起担任宇新化工监事。2015年12月起担任发行人监事。
3、余良军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至2019年2月任宇新化工开发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宇新化工生产部副部长;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发行人董事。2018年5月起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1、胡先念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2、梁作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其简历参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3、湛明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4、周丽萍女士,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1月至2002年12月担任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林业站会计;2003年1月至2005年2月担任湖南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助理;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职于湖南和立东升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担任岳阳长盛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2013年4月起历任发行人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18年4月起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及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的情况如下:
注:陈海波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对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发行人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缴纳了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关联企业领薪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的上述单位与发行人不存在交易。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直接持股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没有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冻结的情况。
2、持有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先念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4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胡先念先生是发行人主要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目前直接持有公司3,400万股,持股比例为40%。自发行人设立以来,胡先念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胡先念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先念,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23060219******5635,住所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大亚湾大道219号。
十、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下转C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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