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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2019 年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本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日起施行;财政部2019 年 5 月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本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上述四个《通知》执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资产负债表:(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公司对2019 年 1 月 1 日至《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已于 2019 年 4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外,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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