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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本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6月9日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募集资金总额257,7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222,3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7,49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5GZA20100的《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00.00万元、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1,974.36万元、新建年产日用陶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9,717.57万元、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9,057.66万元已分别从专项银行账户中扣除652.93万元、0.00万元、6,126.89万元、9,486.6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45.32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总余额为6,828.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实际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开设以下专户:

  (二)三方资金监管情况

  2015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68,284,915.44 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五)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6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集中优势,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公司取消“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深圳旗舰店”和“广州形象店”的建设和投资,合计取消2,510.37万元的资金投入,该项目原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万元,实际已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000万元,现预计总投资额减少为1,489.63万元。同时变更“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拟在潮州市枫溪区滨福路槐山岗路段,现公司所在地的C幢大楼进行建设,该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02600号”,现变更为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6进行建设,该地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02657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3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鉴于政府市政道路改道缓慢,公司“新建年产日用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规划未能落实,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扩大日用陶瓷生产规模,公司在不影响现有“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生产所需的基础上,分拆出“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部分厂房作为“新建年产日用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中1000万件日用瓷产能的实施用地,变更前后项目建设用地均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3地块,2012年8月27日,公司取得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潮府国用(2012)第02659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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