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1、 新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相继修订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公司根据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
2、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的会计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七匹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境外投资实施主体。香港七匹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业务以人民币计价,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未来发展规划,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将香港七匹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
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前,香港七匹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香港七匹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香港七匹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即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该准则实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债务重组的定义,取消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金融工具准则,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受让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初始计量与重组损益。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该准则实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变更记账本位币对于以前年度列报净利润的累积影响的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668,109.7元将影响2020年度损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情况变更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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