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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门市雅枫纸业有限公司 签订产品代理平台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向生活用纸领域的造纸商经销商提供技术及产品的工作,加快落实向生活用纸领域的造纸商和经销商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工作,开拓市场业务,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度大健康”,合同称“甲方”)于2020年4月16日与江门市雅枫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枫纸业”,合同称“乙方”)签订了《产品代理平台合同》。

  二、合同当事人

  公司名称:江门市雅枫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国荣

  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创利来工业开发区中心路

  经营范围:销售:纸制品、卫生巾、纸类机械设备;来料加工:纸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雅枫纸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旗下平台业务代理商,向乙方提供零度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有偿提供用于生产消毒杀菌纸的核心材料——纳米胶囊,具体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通过甲方审核及授权,具有甲方平台业务代理资格,利用甲方授权的零度技术,负责孵化组建产品代理平台,发展品牌商,生产、销售达到零度技术标准的消毒杀菌纸。

  3、乙方负责在全球区域内,拓展至少1-5家符合甲方要求的品牌商,品牌商生产、销售达到零度技术标准的消毒杀菌纸。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共同促进甲方平台客户规模化的发展。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利制定代理商、品牌商准入资质,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代理商、品牌商依照相应制度从事产品代理工作;

  2、甲方有权以半年度为单位,考核代理商、品牌商业绩指标,对于未达到业绩指标的代理商、品牌商,有权依照相应标准,终止合作关系,具体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3、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产品标准及生产流程规范,品牌商需达到甲方所制定的标准规范;

  4、甲方有义务向代理商提供技术指导及售后支持,并根据生产及销售标准向乙方有偿提供纳米胶囊,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代理区域内,积极扩展不少于符合甲方准入资质的品牌商1-5家,单一品牌商年生产、销售规模不得低于2000吨纸巾。协助品牌商及时生产达到甲方产品标准的消毒杀菌纸产品。

  2、乙方负责为品牌商提供商业模式的培训及业务对接过程的全程跟进,包括平台业务的业务咨询、业务受理、后续服务。

  3、乙方及乙方拓展的品牌商须对所接触到的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不得将纳米胶囊及技术资料用于协议约定的生产活动外的其他用途。

  4、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代理区域内的产品营销推广方案,乙方所做出的推广方案需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5、乙方需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乙方拓展的品牌商产品需在产品外包装醒目注明“eleten 株式会社零度技术”、甲方“tenou”商标等信息,不得擅自变更、隐去专利技术方信息。

  6、乙方及乙方品牌商生产的消毒杀菌纸,需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促销及营销方案需统一经甲方报备方可实施。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平台代理运营过程中,违反《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的,视为违约,应根据制度相应处罚,并承担甲方损失。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雅枫纸业长期致力于海外市场的生活用纸的生产、销售业务,拥有强大的生产产能及完善的业务营销网络。主要业务覆盖在日本、欧洲、澳洲、美国等国家地区,其中日本市场销售规模每年不低于8000吨。零度大健康与雅枫纸业《产品代理平台合同》的签订符合零度大健康业务开展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打开市场销售,加快业务拓展提升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

  五、风险提示

  1、《产品代理平台合同》的签订仅为零度大健康与雅枫纸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暂未对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绩产生影响;

  2、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合同存在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履行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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