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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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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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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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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0.2亿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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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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