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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尽快回收应收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收款项人民币190,618,522.75元债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嘉华”),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丰瑞嘉华及其他相关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显示”)签署的《应收款项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已生效。

  按照《转让协议》中的约定,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截止交割日2020年4月17日,转让方基于《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债权合同所拥有的标的应收款项人民币190,618,522.75元及应收款项对应合同的其他权利及义务,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90,618,522.75元,应于协议生效等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丰瑞嘉华于2020年4月17日向公司支付了全部对价人民币190,618,522.75元,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了上述转让款。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已完成。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长沙显示占用公司资金认定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截至2020年4月17日,前述长沙显示占用公司资金已由丰瑞嘉华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完毕,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已解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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