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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0年4月1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华素制药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卢沟桥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1年。

  本公司同意上述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华素制药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此项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详见同日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之一》,公告编号:2020-029。

  二、关于为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申请7,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1年。

  本公司同意上述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号的9个工业用房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为15,249.27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创房评字(2020)第W017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0年4月3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9,436.07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此项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详见同日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之二》,公告编号:2020-030。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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