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7日(周五)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财信国际商务酒店五楼锦绣厅。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建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其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710,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84%。
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66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8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4、公司大部分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累积投票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9.2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陈建设先生、徐志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荣、达代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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