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药品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药监局)核准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华素制药所属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规格2.5mg、5mg)有效期由原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件的主要内容: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详见2019年7月5日,公告2019-054号;2019年11月19日,公告2019-102号。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有效期由18个月延长至24个月,可以延长该药品在市场终端销售和库存时间,有利于公司合理组织产品生产及销售,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京B202000026)

  2、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京B202000027)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