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阳,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2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目前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业务技术委员会委员。
签字会计师:付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担任事务所以外的社会职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曹阳、签字会计师付玉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于2019年度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并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递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独立董事认为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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