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的修订情况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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