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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监事白海源、魏莉丽、蒋勇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执行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严格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回避了所有有关关联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时间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要求,实施新收入准则和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控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其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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