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庆华,注册会计师,1996年至2000年曾先后就职于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石家庄金石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新培,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00年曾先后就职于石家庄会计师事务所、石家庄金石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刘富锦,注册会计师,2016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甘肃国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壹佰壹拾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玖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贰拾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用的2019年度审计费主要为公司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专项审计),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聘用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有子公司2020年度审计及其它常规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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