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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92                    公司简称:汇得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680,000.12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有重大变化。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聚氨酯树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合成革用聚氨酯(PU浆料)、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醇。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下游行业主要客户的销售渠道网络,重视并提供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

  公司客户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公司按区域配备专门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通过收集市场变化趋势、客户需求的信息,将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研发部,并以协助客户进行产品技术开发。公司强调顾问式服务和引导式销售,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产品性能和工艺,满足并引导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

  2)生产模式

  公司客户数量多,且客户通常对产品有多批次、多品种、发货周期短的要求,而公司产品又具有定制化、多品种、多型号的特点,因此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产品的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公司销售部的销售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及时反馈给销售内勤,销售内勤每天汇总订单信息后,形成销售计划,及时将销售计划发送给生产部;生产部的调度人员根据订单的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时间等要求编制生产计划并传送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客户需要提前打样、试样的,由研发部进行打样、试样,经检测并和客户确认后,制定工艺单下达生产车间,每批产品严格按照工艺单进行生产。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均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公司主要供应商为大型跨国化工企业和国内上市公司。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每天的原材料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情况,向供应商订单采购。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量,供应部建立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和流程,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水平等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系统。

  4)研发模式

  公司对产品的研发分为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应用性研发,前瞻性研发是根据对行业发展的趋势和市场前景的分析,进行自主性创新研究,引导客户和市场的需求;市场应用性研发是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着重解决生产工艺、产品应用方面的技术问题,使技术转化成实际生产能力。研发部将已开发的产品信息提供给销售部进行市场开拓,销售部也及时地向研发部反馈市场需求等市场动态,保证研发与市场、客户的最新需求紧密结合。

  3、行业情况说明

  从出口贸易来看,聚氨酯行业下游皮革生产厂商外销订单及终端产品出口整体上延续了2018年下降趋势,但中美贸易关系步入正常化,出口的下降趋势有所缓和。国内经济增速平稳,在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安全环保治理进一步深化形势下,聚氨酯行业集中度提高,部分具有上规模、注重安全环保、高技术的企业,优势进一步体现,平稳生产,保障了市场需求的稳定供应。

  2019年初3.21响水大爆炸事件后,国家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倡导企业入园,整治和关停部分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化工产品生产、运输的管控,受上述调控政策的影响部分化工产品出现了供需短期的不平衡及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况,2019年中后期逐步趋于稳定。。

  国内聚氨酯行业整体供需保持平稳,受主要原料价格较上年同期趋低的影响。革用聚氨酯产品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环评产品需求的增加,环保型的新型产品受到市场的青睐,聚氨酯系列产品种类持续向着功能化和绿色环保的方向研发、生产投入。

  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料价格均出现下降,公司通过改进工艺、降低消耗、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效率等方式,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因素,提高了产品毛利率,产品竞争力增强,经济效益显现。同时,公司注重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及技术研发,重点拓展绿色环保型产品,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5,679.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4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0,89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6%,净资产120,78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两次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

  一、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依据上述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涉及的项目主要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公司依据上述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4、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二)、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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