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光电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1,781,44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88.1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88,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3.8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米、杂粮、果蔬、塑料、矿石等各类用途的智能分选装备和码垛机器人、AGV、智能化立体仓储等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智能包装设备,均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致力于打造为一家集分选、包装、搬运、仓储、装卸为一体的智能园区物流设备综合制造商。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业务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之一,根据分选类别不同,可分为大米、小麦、玉米、豆类、茶叶、花生、籽仁、坚果、种子、果蔬、中药材、盐、塑料、矿石、物资回收等小物料、大物料分选装备,应用领域广泛。根据应用的技术可以分为CCD、近红外、紫外以及履带机等智能分选装备,公司也在大力开发新用途的产品,积极拓展在果蔬、食品、矿产品等领域的应用。
2、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品包括码垛机器人、自动化立体仓库、AGV等,产品可与现有的智能检测分选装备产品配套使用。公司生产的码垛机器人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不但满足码垛作业要求,更能够满足客户日益高速化、高效化的生产要求,广泛应用于粮油、饲料、食品、化工、酒饮、印刷等行业。公司的AGV主要应用于汽车、医药、食品等行业。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境内以及境外实际情况的不同,针对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制定了不同的销售模式。境内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通过建立直销体系和网络,直接掌握客户资源,迅速获取市场信息,拥有数万级的客户资源;境外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通过在境外市场发展经销商,由境外经销商负责客户的开发与维护,降低营销成本,更快融入当地经济体系,扩大品牌知名度。同时公司也注重培养优秀的海外营销人才,为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业务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优质的经销商,拓展销售渠道,为公司机器人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
2、采购模式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生产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板、电子元件、传感器、阀体、气动元器件、伺服电机、高精度减速器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的需求,一般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量”的采购模式。同时,公司在采购中注重保持或者开发同优质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和联系,相关采购工作开展稳定。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协调计划、技术和品质部门之间的联系,保障采购工作符合公司生产计划,严格把控各项技术标准,保持品质至上的经营理念,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了公司生产工作的需求和发展。
3、生产模式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按照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等信息组织生产,并据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另外,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长期生产与销售经验,结合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对部分标准产品、通用材料提前备货和组装,以缩短供货时间。
(三)行业情况
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行业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是集光、机、电、气、磁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根据待分选物料的外在及内在指标差异有效实现异物剔除与品级分类,是保障分选物料安全和品质、提升分选物料附加值的关键设备。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并依托国内广阔的农产品市场,国产智能分选装备在技术上不断加快创新步伐:一方面,从光电技术开始、CCD技术应用等,分选技术已从宏观识别进一步向微观识别发展,研发出食品内在毒素检查、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添加剂检测、成分在线分析等领域的设备,更加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依托智能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研究及应用技术进步,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向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可实时提供在线服务、在线故障诊断、在线运行监测、在线数据采集、实现算法及时更新优化等在线管理功能,从而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
经过多年的发展,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已逐渐运用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传统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大米、杂粮和茶叶等农产品精加工领域,在农产品产量、食品安全要求、分选品种增多、生产企业分选要求提升等因素影响下,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在农产品分选领域预计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另外,智能检测分选技术不仅可以用于传统的农产品分选领域,现在还慢慢渗透到工业塑料、矿石、果蔬、工业在线监测等领域。例如,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水果品种越来越多,人们对水果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总体上国内水果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国产水果面临着进口水果的挤压,难以卖到好价格,智能水果检测分选装备可依据大小、瑕疵、糖度、成熟度、水分等指标对水果进行分级分选,使经过分选的水果更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国产水果更好的市场化销售。
2、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装备行业
受到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国内工业机器人产量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增速下降,但中国作为工业机器人的最大市场,对标新加坡、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工业机器人密度仍较低,以及中国逐渐消失的人口红利、《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的稳步实施,国内制造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随着下游制造业复苏以及5G手机换机潮的带动下,中国工业机器人产量在经历了2018-2019年下滑后,自2019年10月转正,随后增速逐月增加,国内机器人行业有望转暖。
中国工业机器人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行业、3C、金属加工、化工橡胶与塑料、食品饮料等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工业机器人取得了部分发展,但是在本体、核心零部件方面国内的技术有待提升。工业机器人品牌市场份额仍较为分散,在汽车和 3C 等对于精度和稳定性要求比较高的领域,大部分市场份额都被外资品牌占据,国产工业机器人主要集中在码垛、上下料、搬运以及金属加工等领域,国产工业机器人需要在焊接、装配与拆卸及喷涂等多个领域实现突破。公司立足于长远发展,看准智能化园区物流装备领域的发展空间,向领先的智能化园区物流综合服务商迈进,争取高质量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162,337.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418,271.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6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注: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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