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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审议程序

  (一)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需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按照规定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修订通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为“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利润表:

  (1)将原合并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表示)”;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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