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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现金流转,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占2019年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40.08%。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产品,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等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二)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并在严格风险控制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收益。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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