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7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09.84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09.18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拟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发行额度及融资金额不超过6.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阳光城嘉世国际本次发行及融资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担保契据,提供担保的具体方式和担保期限由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并根据届时的具体市场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3.38亿元,使用109.38亿元,从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6.9亿元额度中调剂11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陕西瑞朗置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6亿元额度中调剂6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广西金川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6.8亿元额度中调剂3.8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709亿元额度中调剂2.709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郑州鑫岚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6亿元额度中调剂2.6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上海桑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33.526亿元额度中调剂2.526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东莞富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亿元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上海臻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亿元额度中调剂2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从子公司佛山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1亿元额度中调剂0.965亿元额度至嘉世国际。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嘉世国际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56.98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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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8月18日;
(三)注册资本:30,000港币;
(四)注册地点:香港;
(五)主营业务:投融资及信息平台;
(六)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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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世国际拟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及境外银团融资,发行额度及融资金额不超过6.8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阳光城嘉世国际本次发行及融资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嘉世国际经营顺利,偿债能力良好。
综上,本次公司对嘉世国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7.3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9.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3.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24.1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0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2.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581.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9.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5.6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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