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等开展液化天然气调峰储气库项目合作并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增强可持续盈利的能力,会议同意公司与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振戎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振戎”)和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液化天然气调峰储气库项目,同意公司以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形式,先期投入资金以推进项目的开展。本次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0,997.6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8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单利),资金用途仅限项目公司用于开发合作项目及清偿南沙振戎相关债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上述各方签署协议开展项目合作,并以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形式,先期投入资金,有利于切实推进小虎岛LNG调峰储气库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土地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及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必要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液化天然气调峰储气库项目合作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的议案》

  为拓宽气源采购途径,降低气源综合采购成本,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向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关键条款协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采购总量不超过60万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