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12: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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