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2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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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8年1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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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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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47,242.01万元、2,757.90万元、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9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0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40,000.00万元1。
1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结项募投项目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812.04 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66,908.37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并将对应募集资金105,0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家居商场建设项目”(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及“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后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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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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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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