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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3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3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每股转增0.1股。

  ●本次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2019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768,456,624.21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51,804,558.22元,减去年度内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958,500,000.00元,并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37,971,445.67元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23,789,736.76元。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479,681,652.61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3,550,000,000股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3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即拟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98,150,000.00元(含税),转增355,000,000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5%。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13,622,255.31元计,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34.3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当年未分配利润5,125,639,736.76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3、 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98,15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5%,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作为国内领先的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运营商,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自营商场确保实现公司在战略地点的布局及提供可预测的租金增长。委管商场可以有限的资本开支实现快速扩张。此外,公司还提供包括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及物流配送业务。目前,公司是国内经营面积最大、商场数量最多以及地域覆盖面最广阔的全国性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运营商。2019年,就零售额而言,公司占中国连锁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的市场份额为15.6%,占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包括连锁及非连锁)的市场份额为6.3%,在我国稳健增长的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行业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持续以“建设温馨和谐家园、提升消费和居家生活品位”为己任,遵循“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巩固市场领导地位,巩固“红星美凯龙”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家居生活专家地位,以建成中国最领先的、最专业的“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全渠道平台商”为企业的发展目标。一方面,公司继续实施自营与委管商场双轮驱动业务模式,通过战略性拓展商场网络及品牌组合,夯实市场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深度携手阿里巴巴,拓展新零售领域布局。

  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积极推进各项业务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在制定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和发展规划。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69,237,788.9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9,681,652.61元。2020年公司将努力推动业务布局转型升级,实现多样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2020年度公司将继续开拓家居商场、家装产业、线上线下一体化、仓储物流、家居产业等行业内上下游领域。因此,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2019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2020年公司将继续实施自营与委管商场双轮驱动业务模式,积极建设自营商场的同时在拓展委管商场业务,打通覆盖全国的战略性布局,巩固市场领导地位,项目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债务融资解决。公司将会合理规划安排投资及在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负债率水平的同时拓宽融资管道,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和指引的精神和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该预案相关决策程序明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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