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IPO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8月4日XYZH/2016BJA20645号报告审验。

  2.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8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9,010,000.00元(含税)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1月13日XYZH/2018BJA40772号报告审验。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IPO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IPO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83,637,200.00元,已使用441,304,308.96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5,808,150.3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41,304,308.96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837,500.00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IPO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55,808,150.3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5,808,150.30元,差额100,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本次实际收到的可转债募集净额为688,930,188.68元,已使用243,949,700.57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4,429,231.55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0BJA40304”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IPO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8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简称招行崇文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1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11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江海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IPO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6个专项账户,包括初始募集资金账户5个和变更项目设立账户1个。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55,808,150.30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411902003610707)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账号:110061162018800009728)因投资项目变更,于2017年11月17日销户。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大望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4个专项账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64,429,231.55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账号:221000650011018000215)因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于2019年4月23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IPO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2019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BJA40303”号《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久物流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久物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BJA40304”号《董事会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长久物流公司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久物流公司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久物流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