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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69                    公司简称:灵康药业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50,9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92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0,384万股。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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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化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坚持市场化产品开发策略,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多个核心产品市场地位突出,在细分产品市场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公司主导产品涵盖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和消化系统药三大领域,2019年上述三大类产品对公司收入贡献分别是17.18%、41.52%和31.35%。公司在不断巩固前述主要品种的同时,积极拓展高毛利新品种,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为心脑血管类产品(注射用石杉碱甲、注射用尼麦角林等)、肝病治疗类产品(注射用乙酰半胱氨酸等),降压类产品(注射用盐酸拉贝洛尔等)。截至目前,公司共计取得了109个品种、共191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其中48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3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区域经销商的销售模式,经销商负责公司产品在特定区域的销售,公司销售团队则为经销商提供学术支持和销售指导,帮助其开发和维护市场,从而有效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市场策略。随着国家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公司经销商逐渐向各个区域规模大、资金实力强、网络覆盖广的医药商业公司集中。目前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国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建立起遍布全国的销售团队。在长期的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中,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经销商选择和管理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经销商在不同区域、品种方面的销售实力,销售网络覆盖逾6,500家二级以上医院。

  (三)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产业是国家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与《中国制造2025》都将发展生物医药列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进入“十三五”以来,国家政策不断出台,招标降价、医保控费从严、两票制和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在短期内将对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但是从中长期来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医疗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化学药品制剂行业的销售收入仍将持续增长,发展空间巨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行业)情况显示:2019年,医药制造业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08.60亿元,同比增长7.40%,相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速3.80%,高出3.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119.50亿元,同比增长5.90%,相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降3.30%,高出9.2个百分点。

  (四)公司的行业与市场地位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化学药品制剂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多个细分产品市场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公司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共拥有109个品种191个药品生产批准文件,主导产品涵盖了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消化系统药等重要领域,公司在不断巩固前述重要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高毛利新治疗领域,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为心脑血管领域(注射用石杉碱甲、注射用尼麦角林等)、肝病治疗领域(注射用乙酰半胱氨酸等)、降压领域(注射用盐酸拉贝洛尔等)。根据“PDB药物综合数据库-样本医院用药”截至2019年的数据统计显示,公司多个主导产品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如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盐酸托烷司琼、氟马西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纳洛酮等;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研项目涵盖了抗肿瘤用药、肝病用药、营养用药、心脑血管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等大病种领域,进一步丰富产品管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500.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5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89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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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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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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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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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制药公司)、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康公司)、西藏山南满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金药业公司)、海南美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大制药公司)、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兰史克制药公司)、海南永田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田研究院公司)、山东灵康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灵康公司)、西藏现代藏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药研究院公司)和西藏灵康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营销公司)等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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