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0-021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第22号文件规定,首次执行上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上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且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相关部分。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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