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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雪华先生主持了会议。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15关联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陈红良先生,独立董事余伟平先生、董秀良先生、王颖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沈建荣先生、陶忆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瑞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胡焰辉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5、6、1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马梦怡、金鸣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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