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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董事会于2020年3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正源”)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形式发来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非独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汇通正源提议增补李化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增补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董事候选人。汇通正源持有公司12,142.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5%,具有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补董事事项,董事会同意增补李化春先生、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020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汇通正源发来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提议非独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汇通正源增加提议蔡继中先生、郭健先生、翟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刘善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声明和承诺,董事会同意增补蔡继中先生、郭健先生、翟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声明和承诺,董事会同意增补刘善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善荣女士简历见附件。

  刘善荣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说明事项

  1、郭健先生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汇通正源认为郭健先生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熟悉公司现在所经营的新能源等相关业务,且因为长期在公司从事管理工作而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故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健先生自2018年9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离职至今未买卖过公司股票。

  2、刘善荣女士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汇通正源认为刘善荣女士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利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公司董事会管理过程中提供财务和会计监督与指导,为公司构建良好治理机制做出很大的贡献。故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补刘善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善荣女士自2018年9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离职至今未买卖过公司股票。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继中先生、郭健先生、翟春雷先生将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化春先生一并提交公司在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善荣女士将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一并提交公司在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5、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继中,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深圳市铭生隆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至2016年9月历任深圳市彩虹精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现任深圳市东森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蔡继中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6.67%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17,922,928股流通股票,而没有直接持有兆新股份的股票。而且,蔡继中先生与兆新股份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与沈少玲均有姻亲关系。除此之外,蔡继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继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郭健,男, 1965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曾任华联集团纺织市场公司副总经理,金田股份集团商业发展公司董事、总经理,免税集团商业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兆新股份的监事会主席、董事长、董事。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郭健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20%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17,922,928股流通股票,并同时直接持有兆新股份50万股股票。除此之外,郭健先生与兆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3、翟春雷,男,汉族,1979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历任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北京市明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2011年至今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房地产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武汉蓝色宝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天骥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翟春雷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而且没有直接持有兆新股份的股票。翟春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善荣,女,195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IS09000内审员。曾任武汉手表元件厂描图员、会计、厂办秘书、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武汉矿棉制品总厂财务科长、审计科副科长,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业务部副主任,深圳中诚会计事务所业务部主任、评估部经理,深圳海勤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曾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刘善荣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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