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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0年4月7日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03.1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2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利润分配方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0-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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