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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规定,对锦鸡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有关人员,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销售风险、工程项目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文            季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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