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3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151,4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30,295.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151,4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3、咨询联系人:劳金山

  4、咨询电话:0757-86256898

  5、传真电话:0757-8625676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