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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等,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用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用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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